一個集合中,每個元素的地位都是相同的,元素之間是無序的。集合上可以定義序關系,定義了序關系后,元素之間就可以按照序關系排序。但就集合本身的特性而言,元素之間沒有必然的序。
確定性:對于任意一個對象,都能明確判斷它是不是某個集合的元素。這意味著構成集合的對象必須是明確的,不能是模糊的或不確定的。例如,“很高的山”不能構成一個集合,因為“很高”是模糊的,沒有明確的標準;但“海拔超過8000米的山”可以構成一個集合,因為“海拔超過8000米”是一個明確的標準。
互異性:集合中的任意兩個元素都是不同的。這意味著在同一集合中,不能出現重復的元素。例如,集合{1, 2, 2, 3}實際上應寫為{1, 2, 3},因為重復的元素2只應計算一次。
無序性:集合中的元素是平等的,沒有先后順序。因此,判斷兩個集合是否相同,只需要比較它們的元素是否一樣,而不需要考慮元素的排列順序。例如,集合{a, b, c}和集合{c, b, a}是相同的集合。
1、列舉法:列舉法就是將集合的元素逐一列舉出來的方式。例如,光學中的三原色可以用集合{紅,綠,藍}表示;由四個字母a,b,c,d組成的集合A可用A={a,b,c,d}表示,如此等等。
2、描述法:描述法的形式為{代表元素|滿足的性質}。設集合S是由具有某種性質P的元素全體所構成的,則可以采用描述集合中元素公共屬性的方法來表示集合:S={x|P(x)}。
3、圖像法:圖像法,又稱韋恩圖法、韋氏圖法,是一種利用二維平面上的點集表示集合的方法。一般用平面上的矩形或圓形表示一個集合,是集合的一種直觀的圖形表示法。
4、符號法:有些集合可以用一些特殊符號表示。
集合,簡稱集,是數學中一個基本概念,也是集合論的主要研究對象。集合論的基本理論創立于19世紀,關于集合的最簡單的說法就是在樸素集合論(最原始的集合論)中的定義,即集合是“確定的一堆東西”,集合里的“東西”則稱為元素。現代的集合一般被定義為:由一個或多個確定的元素所構成的整體。集合是指具有某種特定性質的具體的或抽象的對象匯總而成的集體。其中,構成集合的這些對象則稱為該集合的元素。
元素a與一個給定的集合A只有兩種可能:a屬于集合A,表述為a是集合A的元素,記作a∈A;a不屬于集合A,表述為a不是集合A的元素,記作a?A...
是集合,因為正方形是其公共屬性,具有該屬性的所有元素構成一個集合。例如,全中國人的集合,它的元素就是每一個中國人。通常用大寫字母如A,B,S...
集合概念的特點在于強調元素的組合,即將一些具有共同特征的元素歸為一組。集合概念的基本要素包括元素、包含關系和空集。非集合概念則不強調元素的組...
集合的基本運算:并:設有兩個關系R和S,它們具有相同的結構,R和S的并是由屬于R或屬于S的元組組成的集合;差:R和S的差是由屬于R但不屬于S...
集合中元素的三個特性:確定性、互異性、無序性。對任意對象都能確定它是不是某一集合的元素,這是集合的最基本特征。沒有確定性就不能成為集合。集合...
元素a與一個給定的集合A只有兩種可能:a屬于集合A,表述為a是集合A的元素,記作a∈A;a不屬于集合A,表述為a不是集合A的元素,記作a?A...
集合符號有:N:非負整數集合或自然數集合{0,1,2,3,…};N*或N+:正整數集合{1,2,3,…};Z:整數集合{…,-1,0,1,…...
不屬于。空集也是集合,而集合跟集合之間的關系只能是包含和被包含的關系。也就是“空集包含于任何集合”。只有集合里的元素與集合間的關系才是屬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