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條約》是中國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鴻章與十一國外交代表,在義和團運動失敗、八國聯(lián)軍攻入北京后,于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條約。《辛丑條約》被認為是中國近代史上失權(quán)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
(1)中國對各國賠款4.5億兩白銀,價息合計超過9.8億兩白銀,并以關(guān)稅和鹽稅等作抵押;
(2)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界,允許各國駐兵保護,不準中國人在界內(nèi)居住;
(3)拆毀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線設(shè)防的炮臺,允許列強各國派駐兵駐扎北京到山海關(guān)鐵路沿線要地;
(4)清政府保證嚴禁人民參加反帝運動;
(5)外國認為各個通商章程中應修之處或其他應辦的通商事項,清政府概允商議;
(6)懲辦“首禍諸臣”;
(7)改總理各國事務(wù)衙門為外務(wù)部,班列六部之前;
(8)清政府對德、日道歉。
19世紀末,尤其是甲午戰(zhàn)爭后,帝國主義列強紛紛在中國取得“租借”海港和筑路、開礦等重要投資特權(quán),并且劃分“勢力范圍”,激烈爭奪和瓜分中國,造成中國空前嚴重的民族危機。這種危機感促成了人們的覺醒,救亡圖存成了當時最緊迫的要求。
一方面,在中國于甲午戰(zhàn)爭中戰(zhàn)敗并簽訂《馬關(guān)條約》后,主張變法維新的思潮占據(jù)了思想界的主流,由此催生出1898年的戊戌變法,但這次變法很快歸于失敗。
另一方面,在列強商品傾銷造成的生計困難以及教士活動增多造成的教案頻發(fā)等因素的作用下,中國廣大民眾反對和仇視外國侵略者的情緒日益高漲。由此發(fā)生義和團運動。該運動提出了“扶清滅洋”等口號,采取籠統(tǒng)的排外主義,并帶有強烈的迷信色彩。清政府中,亦有當權(quán)派企圖利用義和團來應對它所面臨的列強威脅。列強則一面向清政府施加壓力,要求它加緊鎮(zhèn)壓,一面準備直接出兵進行武裝干涉。
《辛丑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shù)目最龐大、主權(quán)喪失最嚴重、精神屈辱最深沉,從而給中國人民帶來空前災難的不平等條約。學術(shù)界一般認為,《辛丑條約》的簽訂,標志著中國半殖民地地位的最終形成,乃至于認為它標志著中國已完全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辛丑條約》是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條約。《辛丑條約》的簽訂,進一步加強了帝國主義對中國的全面控制和掠奪,表明清政府已完...
《辛丑條約》是中國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鴻章與英、美、俄、法、德、意、日、奧、比、西、荷十一國外交代表,在義和團運動失敗、八國聯(lián)軍攻入北京后,于...
《辛丑條約》是中國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鴻章與十一國外交代表,在義和團運動失敗、八國聯(lián)軍攻入北京后,于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
《辛丑條約》是中國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鴻章與十一國外交代表,在義和團運動失敗、八國聯(lián)軍攻入北京后,于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
《辛丑條約》的簽訂使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清政府徹底成為“洋人的朝廷”、“洋人的走狗”,徹底成為帝國主義在華勢力的代表人和統(tǒng)步加深...
《辛丑條約》是中國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鴻章與十一國外交代表,在義和團運動失敗、八國聯(lián)軍攻入北京后,于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
《辛丑條約》是中國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鴻章與十一國外交代表,在義和團運動失敗、八國聯(lián)軍攻入北京后,于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
《辛丑條約》是中國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鴻章與十一國外交代表,在義和團運動失敗、八國聯(lián)軍攻入北京后,于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