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教育局發布了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詳情請看下文。
(一)小學階段入學。縣、區教育局依據適齡兒童家庭住址,根據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科學劃定招生片區范圍。小學入學按劃定的片區實行登記入學。凡年滿六周歲(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二)初中階段入學。縣、區教育局要依據小學畢業生家庭住址,根據區域內小學畢業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等因素,按相對就近原則,合理劃定學校招生范圍,保證每位小學畢業生免試就近升入初中。初中入學一般采取登記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按照強弱結合原則合理調配對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學,保障教育機會公平。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應當全部進入初中繼續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要層層落實控輟保學責任,防止小升初過程中出現輟學問題。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確保平等入學權利。縣、區教育局要建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合理確定入學條件,確保符合條件的兒童少年應入盡入,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
(四)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對殘疾兒童少年,要分別提出教育安置意見,落實“一人一案”。對能夠在普通中小學就讀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隨班就讀,推進融合教育;對于學習和生活上需要特別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殘疾兒童少年,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學校入學;對于需專人護理、不能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要采取送教上門等方式,確保其接受義務教育,并全部納入學籍管理。
(五)優撫對象子女入學。對引進高層次人才、軍人、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適齡子女,要細化入學操作程序,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一)以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為依據,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少年的合法入學權益、規范學校招生行為。
(二)縣、區教育局要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根據區域教育布局調整、常住人口變化,對本區域義務教育事業發展做出整體規劃。按照劃片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和本區域實際情況,堅持“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確保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制定招生方案,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三)縣、區教育局應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合理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班級規模和班級人數,安排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嚴禁出現大班額。
(四)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按照縣、區教育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實施陽光均衡分班,嚴禁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面談、測評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并按照測試成績分班。